環保

本署八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環署空字第四八六八八號公告「蒙特婁議定書部份列管化學品為易致空氣污染物質」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環保署空保處
發布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布日期: 109.06.02
發布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0041519號公告
異動性質: 廢止
法規名稱: 公告蒙特婁議定書部份列管化學品為易致空氣污染物質
內容: 主    旨:本署八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環署空字第四八六八八號公告「蒙特婁議定書
          部份列管化學品為易致空氣污染物質」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