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廢止「噪音管制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中華民國10971
環署空字第1090047950
廢止「噪音管制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署  長 張子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