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公告:預告「蒙特婁議定書列管之高溫暖化潛勢溫室氣體氫氟碳化物種類」草案 (預告起迄日: 112.11.22 ~ 112.12.12)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 環部空字第1121312241號

主  旨:預告訂定「蒙特婁議定書列管之高溫暖化潛勢溫室氣體氫氟碳化物種類」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環境部。

二、訂定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8條第1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配合氣候變遷因應法之修正,及國際公約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會議吉佳利修正案(Kigali Amendment)施行,將於113年起凍結高溫暖化潛勢溫室氣體氫氟碳化物的消費量於基準量之下,以落實我國積極減緩全球暖化之氣候政策並與國際接軌,爰縮短預告期間為21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1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大氣環境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6101

(四)傳真:02-23810642

(五)電子郵件:ifli@moenv.gov.tw

(六)聯絡人:李小姐

 

部  長 薛富盛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之高溫暖化潛勢溫室氣體氫氟碳化物種類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