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令:廢止「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自即日生效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環部空字第1131014747號

廢止「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部  長 薛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