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公告:修正「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自114年7月1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環部循字第1146112313號

主  旨:修正「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六條第五項。

公告事項: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如附表。

 

部  長 彭啟明 出國

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


附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