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14
環署基字第1091208023
主  旨:預告訂定「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19條第2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913
(電話:(02)2370-5888分機3311
(傳真:(02)2370-3846
(電子信箱:shschang@epa.gov.tw
署  長 張子敬

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