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公告: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修正草案 (預告起迄日: 114.12.10 ~ 114.12.23)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8日 環部循字第11461227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旨揭公告係配合實務需求,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將預告時間縮短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二)地址:100211臺北市中正區潮州街2號

(三)聯絡人:劉聘用環境技術師

(四)電話:(02)2370-5888分機30313

(五)傳真:(02)2370-4222

(六)電子郵件:chcliu@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