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環部循字第1146124867號 主 旨:修正「未經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申請再使用計畫書格式及內容」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十五條第六項。 部 長 彭啟明 附件(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