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環境部公告: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名稱,修正為「環境部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環境部
發布機關: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5.02.13
發布字號: 環部循字第1156102008號公告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環境部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
內容: 依        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十五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編號一鐵、編號二銅、編號三鋁、編號四玻璃、編號五塑膠等五項再生利
                   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管理方式,詳如附表。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