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5年6月2日
環部循字第1156109764號

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
附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

部  長 彭啟明

 

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