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 | 中華民國110年2月5日 環署水字第1101013882號 |
修正「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附修正「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署 長 張子敬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修正條文 第 十三 條 (刪除)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 | 中華民國110年2月5日 環署水字第1101013882號 |
修正「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附修正「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署 長 張子敬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修正條文 第 十三 條 (刪除)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