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廢止「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310
環署廢字第1101019618
主  旨:廢止「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署  長 張子敬